三台县人民医院关于选聘污水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采购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6 10:5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医院污水须达标排放,且按照要求定期对污水及污水站产生的废气等进行监测,请有意向且有资质的单位报名。
一、服务内容:
1、检测内容及频率:
1)总排口废水:粪大肠菌群数、PH、COD、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挥发酚、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汞、总铬、总铅、总银、总α、总β、总镉、总砷。每季度1次,一年四次,每次采样4次。
2)总排口废水特定指标检测:粪大肠菌群数、COD、SS ,每周一次,一年52次。
3)环境空气:硫化氢、温度、湿度,甲烷,氯气,氨,臭气浓度,每季度1次,一年4次。
4)噪声:厂界噪声、大气压、风向,每季度1次,一年4次。
5)室内空气(病理室):甲醛,二甲苯,每年1次。
6)室内空气(供应室):TVOC,每年1次。
不在委托公司检测资质范围内的项目,由公司负责委托给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出具在同一份报告单上。如果未检测合格,医院进行整改后,公司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复测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三、服务时间:1年。
四、资料提供要求:
1、报价资料(一次性报价)、服务方案;
2、公司资质;
3、公司法人给业务人员授权(双方签字,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等),法人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合同期内正在服务的客户名单;
5、以上资料需盖公司鲜章,密封快递(仅收顺丰快递)至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16-5222252;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7:30。
6、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将列入三台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不诚信名单库;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1年5月26日
一、服务内容:
1、检测内容及频率:
1)总排口废水:粪大肠菌群数、PH、COD、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挥发酚、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汞、总铬、总铅、总银、总α、总β、总镉、总砷。每季度1次,一年四次,每次采样4次。
2)总排口废水特定指标检测:粪大肠菌群数、COD、SS ,每周一次,一年52次。
3)环境空气:硫化氢、温度、湿度,甲烷,氯气,氨,臭气浓度,每季度1次,一年4次。
4)噪声:厂界噪声、大气压、风向,每季度1次,一年4次。
5)室内空气(病理室):甲醛,二甲苯,每年1次。
6)室内空气(供应室):TVOC,每年1次。
不在委托公司检测资质范围内的项目,由公司负责委托给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出具在同一份报告单上。如果未检测合格,医院进行整改后,公司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复测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 网上填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两个系统的相关数据;内容包括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等。
三、服务时间:1年。
四、资料提供要求:
1、报价资料(一次性报价)、服务方案;
2、公司资质;
3、公司法人给业务人员授权(双方签字,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等),法人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合同期内正在服务的客户名单;
5、以上资料需盖公司鲜章,密封快递(仅收顺丰快递)至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16-5222252;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7:30。
6、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将列入三台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不诚信名单库;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