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结构化电子病历产品市场调研的公告

来源:信息科
因我院信息化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对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结构化电子病历产品进行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11日17:30之前报名,报名资料(附件1、附件2)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技术资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须在2021年6月18日17:30提交,逾期未报名或资料未按要求准备者视为主动放弃合作
。现场产品宣讲交流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项目相关信息
1.名称:三台县人民医院信息化集成平台和结构化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2.主要产品清单、功能要求、及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其他说明
1.各报名参与调研的厂商须根据我院的评级要求与实际需求制定初步建设方案,至少包含完成电子病历应用评级5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所需的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结构化电子病历的建设内容及预算,并提供详细的实现路径及建设周期。
2.提交技术方案、评级相关建设内容及改造方案、完整的报价。
3.须提供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大数据中心产品成功应用于三甲综合医院,且通过电子病历5级及以上、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以上的案例,用户名单内容包括(医院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评级通过情况、本公司承担的建设内容、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4.各厂商须单独提交材料阐述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及数据中心与医院其他信息系统(第三方厂商)之间在项目建设与评级过程中的对接与配合工作量评估并报价。
5.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如资质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等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需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四、联系方式(欢迎在正常工作时间联系,休息时间勿扰)
左老师,电话:15882797924;李老师,电话:139811365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