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化学性废物处置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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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对一批化学性废物进行处置,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三台县人民医院化学性废物处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简介: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对医院多年收集的一批化学性废物进行处置,重量约为600千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3.报价方式:报单价,以实际重量结算。
4.付款方式:处置完成后,按照处置的实际重量,收到相关备案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全款。
二、采购方式:议价。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书;(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可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疗废物;(2)处置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潜在供应商致电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报名电话:0816-522225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11月9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要求、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要求:按照本项要求提供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本公司鲜章,资料需编缉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并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具体格式参照附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邮寄(顺丰快递)至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赵老师收,收件电话:0816-5222252),本次议价只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邮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
六、议价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议价地点: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定标原则:符合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要求,资料齐全,电话进行议价,最终报价最低中选。
九、结果公告:将于定标后2个工作日内在三台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附件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