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加速器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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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磋商邀请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加速器维保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加速器维保采购项目
2.采购人:三台县人民医院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书;(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也可提供承诺函,⑤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可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潜在供应商致电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报名电话:0816-522225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方式: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密封),磋商地点现场递交。
六、磋商时间:2022年1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三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磋商结果公告将在三台县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咨询及联系方式:杨老师-13890133733

附件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