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关于洗衣机采购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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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购洗衣机,采取院内询价方式实施,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洗衣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2.数量:29台
3.最高限价:9万元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参数要求
1.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2.类型:洗烘一体;
3.自动化程度:全自动;
4.开门方式:前开式;
5.标准程序耗水量:≤54L;
6.洗涤容量:≥10kg;
7.脱水容量:≥10kg;
8.内筒材质:不锈钢。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安装地点:三台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质保期:整机质保≥1年。如国家或行业标准期限长于本项目质保期的,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项目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
5.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书;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也可提供承诺函,⑤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做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做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书。
六、询价须知
1.询价:由采购办组织、在审计科监督下询价。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8:00-12:00,14:30-18:00,报名电话:0816-5222252。
3.询价资料递交方式:邮寄(顺丰快递)询价资料,收件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16-5222252,地址: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4.询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供应商资质、业绩、服务方案等;询价资料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2:00。
6.询价时间:2023年4月6日15:00,请各供应商报名后尽快寄出询价资料,询价资料逾期的公司报名资格自动无效。
6.询价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7.定标方式:一次性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前提下低价中标。
七、项目公示:三台县人民医院官网。

附件
三台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