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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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批,我院拟以院内询价的方式对我院救治能力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拆除的资产进行残值处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基本情况
1.医院救治能力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包括医院综合大楼1-12楼、内科住院楼1楼改造,具体拆除的资产包括土建及装饰、电气安装、给排水、空调、消防、弱电等
2.医院在改建的过程中对部分拆除的资产进行了二次利用,同时也存在部分损耗,故该批报废资产的品质、数量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报名方式

  1. 采用电话报名的方式,报名电话:0816-5348791
  2.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9:00-18:00(北京时间)   
  •  资质要求(盖鲜章,现场竞标时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与竞标时,不必提供);法人代表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询价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4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在三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 询价方式
1.采用现场查看实物、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2.处置最低限价626573.00元,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处置底价时,均为无效响应文件。最高报价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时,则进行报价相同的商家二次报价决定,再次报价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
3.报价人需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七、购买方须知
1.合同生效后,须在5日内将处置资产全部搬运完毕,并将现场打扫干净,不得以任何理由而留存现场。
2.拆装、搬运费用由成交商承担,成交商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安全操作,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医院的其他非处置物资,若有非处置物资被拿走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3.收购公司处置该资产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因处置不当或违规操作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商承担。 
 
三台县人民医院资产管理科
     2024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