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医院拟采购医用耗材一批的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5 14:05
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采购耗材一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产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一次性医用耗材比选时需提供样品用以比选;
6、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产品并在四川省医保结算数据库可查询。
三、供应商需准备以下资料(准备时间、提交方式:电话另行通知)
1、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间授权委托书;
4、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5、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
6、产品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2);
7、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提供省内三级医院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8、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标签图片、实物图片、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报关资料)。
注: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代理商鲜章。正本和副本须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2、所有资料及复印件清晰可辩,若资料模糊不可分辨,视为未提供该页资料。
四、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满足比选要求,价低质优者入选。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潜在比选人致电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报名电话:0816-5222252,联系人:邹老师;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9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1年11月16日
一、产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一次性医用耗材比选时需提供样品用以比选;
6、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产品并在四川省医保结算数据库可查询。
三、供应商需准备以下资料(准备时间、提交方式:电话另行通知)
1、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间授权委托书;
4、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5、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
6、产品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2);
7、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提供省内三级医院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8、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标签图片、实物图片、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报关资料)。
注: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代理商鲜章。正本和副本须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2、所有资料及复印件清晰可辩,若资料模糊不可分辨,视为未提供该页资料。
四、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满足比选要求,价低质优者入选。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潜在比选人致电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报名电话:0816-5222252,联系人:邹老师;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9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
三台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1年11月16日